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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3學生申請轉系、選修輔系暨修讀雙主修有關事宜

一、申請日期、地點:5月12日至5月16日(星期一至星期五),於出納組、註冊組。
 
二、申請手續:
         1、至出納組辦理歷年成績單(不含102學年度第2學期)申請。
        2、持據至註冊組填寫申請書表。
 
三、凡學制不同者,不得互轉,且不得跨校區、跨學制選修輔系暨修讀雙主修。
 
四、各學系受理轉系、選修輔系、加修學系須知詳如附件二,務須知照。
 
五、審核結果預定於6月下旬公佈,並個別通知,請依核定學系辦理註冊手續。
 
 
教務長   簡 紹 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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